正文 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被罚12.3万,涉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等 大力 V管理员 /2026-06-26 /1 阅读 0626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6年06月26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蓝鲸新闻6月26日讯,近日,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2.3万元,对付娟、艾子、吴宜炎、王美芳、胡异景、来辉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 你可能想看: 天喻信息董事长被罚1350万,副总被罚250万,涉信披违规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被罚30万元: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被罚30万元: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监管处罚】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人保财险无锡市锡山支公司领罚单,一客户经理遭禁业一年! 苏州银行被罚721.02万,涉数据安全、信息采集等多项违规 苏州银行被罚721.02万元,涉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1项违法行为 瑞丰银行:多名董事及管理人员合计斥资1206万元增持250万股 跨境清算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推动跨境人民币发展合作备忘录》